除个体工商户外,所有企业单位要求开办网上申报业务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4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法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4、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予以社会保险登记注销;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