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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目录 > 事项详情
        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事项编码:
        33022500RS-QT-0064
        服务对象:
        单位
        受理部门:
        行政许可科
        受理地址: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象山县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社保申报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65087810网上留言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收费情况:
        否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087805
        评价:
        0分
        |
        1条评价
      • 97 人申报
      • 0 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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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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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价详情(1)
    • 受理地点
    • 《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管理办法》(象劳社〔2011〕32号)

      除个体工商户外,所有企业单位要求开办网上申报业务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4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法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4、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
      、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予以社会保险登记注销;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1、象山县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办理申请表

      2、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承诺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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